全院同学:
课堂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前提。《华南农业大学课堂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学生必须按时上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请假,不得擅自以工作、开会、参加活动等理由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在一学期内,本科学生累计旷课9学时及以下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40-49学时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近期,部分同学纪律观念松懈,存在无故缺勤、擅自早退等违规行为,严重违反课堂管理要求,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利于优良学风建设。为严肃课堂纪律,警示全体学生,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在一学期内,本科学生累计旷课9学时及以下的,由学院通报批评”,对以下同学予以通报批评:
23动科1班:刘志乐
23智牧1班:刘衍皓
24动科3班:林继豪
24动科4班:崔嘉旺
25动科1班:李大知 陈冠森 刘岩雨 黄海枫
25动科2班:梁 凯 梁梓羲 何兢臻 姚冰欣 吴兴晖 王湛沣
25动科3班:邱雅涵 汤珂馨
25智牧班:押卓越 古嘉乐 蓝景轩 杨美余 李卓玥 姜子璟 戴俊杰
25育种班:陈 珂 蔡思来 陈欣悦 李承骏
请全体同学吸取教训,互相监督,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动物科学学院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