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根据学校党委《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华农党发〔2026〕19号),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七一表彰”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拟表彰5个党支部,包含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且以上二类各推荐1个参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学院教工(含离退休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教工145人,学生314人)。学院拟表彰名额为正式党员总数的10%,并推荐4名教工(含离退休教工)、3名学生参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教工党支部委员,组织员及辅导员中进行评选,拟表彰5名,并推荐1名教工参评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学校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从现任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拟表彰5名,并推荐教工党支部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各1名参评校级优秀党支部书记(学校拟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20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职责,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清正廉洁,赢得师生群众广泛拥护。近2年,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组织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参考近2年度学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原则上,从近2年民主评议中获评优秀等次的党员中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截至2026年6月30日,任现职1年以上且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党支部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工作。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各党支部进行自荐,并结合学院党委推荐确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正式党员数10%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推荐人选,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根据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不超过1人,学院党委结合实际推荐人选参评校级。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人选不重合。
四、其他说明
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党委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评选,对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征求省纪委监委驻华南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校纪委)意见后,报学校党委进行审议、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类别填写“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并于5月1日前将以上汇总表电子版发给黄国胜。如推荐为校级,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附:
本一:正式党员9,预备党员12
本二:正式党员15,预备党员13
本三:正式党员11,预备党员11
蚕丝:正式党员17,预备党员7
研生猪:正式党员42,预备党员3
研生理生化:正式党员35,预备党员3
研畜禽营养:正式党员31,预备党员4
研遗传育种:正式党员28,预备党员5
研智慧养殖:正式党员 31 ,预备党员8
博一:正式党员46,预备党员4
博二:正式党员49,预备党员2
教工: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系教工党支部29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系教工党支部26
智慧养殖系教工党支部13
蚕丝科学系教工党支部12
驻温氏股份强农兴牧党支部 10
实验教学中心党支部6
办公室党支部15
动科离退休党支部22
蚕桑离退休党支部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