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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资助指南,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发布者:dongke发布时间:2025-08-20浏览次数:14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即将开启人生中最精彩的大学篇章。

  我知道,此刻的你,心中既有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或许也夹杂着一丝对未知的忐忑。如果家庭经济的暂时困难让你对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感到犹豫,请你先放下这份担心。

  大学是梦想起飞的地方,绝不该成为任何人的门槛。国家和学校早已为你编织了一张坚实的 “保障网”,从入学前的生源地贷款,到入学时的 “绿色通道”,再到入学后的奖助学金,我们将通过全方位的资助体系,确保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这不仅是一份指南,更是一份温暖的承诺。请放心地迈出这一步,剩下的路,我们陪你一起走。


1. 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研究生不超过25000)


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可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申请流程: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2.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①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②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①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期内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②资助金额: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③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每月与博士生国家助学金合并发放,合并后为1800/月,每年发放10个月。




3.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简称“国奖”)


①奖励对象:二年级及以上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或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前30%(含30%)的,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优秀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②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简称“国励奖”)


①奖励对象: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和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50%(含)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②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


②资助金额:每生每年2500-5000元,分为2-3档,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年,具体标准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确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③申请方式:入学后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向学院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于每年秋季学期提交申请。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国奖+国家助学金”或“国励奖+国家助学金”。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 资助对象:考入我校的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一年级本科新生。


● 资助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


● 申请方式:入学后在我校进行申请。


5.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


●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 资助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


●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二)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 资助对象: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的新生。


● 资助标准:实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三)“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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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公室:020-85280273(本科生)

      020-85280275(研究生)

辅导员办公室:020-8528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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