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
(一)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我院2026年拟招收全日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53名(学术型博士生40名,专业型博士生13名),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超过9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招生专业如下:
学术学位: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动物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
专业学位:农业(畜牧领域)。
(二)对口支援西藏农牧学院专项招生计划1个(学术型),报名考生须为西藏农牧学院在职教师,已获得西藏农牧学院同意报考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且毕业后回西藏农牧学院工作。
三、报考条件
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b.scau.edu.cn/2025/1120/c2132a422573/page.htm)执行。
四、外语入学考试
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外语入学考试”英语相关要求执行,不接受日语考生报名。
五、报名和材料提交
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9日,考生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scau.edu.cn)点击 “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jsglxt.scau.edu.cn/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自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报名时不选择报考导师(复选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互选)。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
报名费缴纳和报考材料提交依照华南农业大学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考核程序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二)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学院初选阶段。
(三)初选
学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订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 1。
学院初选前(2026年3月20日前)请考生填写附件1(动物科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发至dkxyyjs@scau.edu.cn邮箱,邮件命名: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表格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未提交表格或者内容不实者视为放弃报名。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 笔试: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学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组成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五)成绩计算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各二级学科专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其它事项
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 020-85280547
E-mail:dongkeoffice@scau.edu.cn
九、招生咨询
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温氏楼103室
电话: 020-85280275(邱老师)
E-mail:dkxyyjs@scau.edu.cn
动物科学学院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