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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动物科学学院“模范引领计划”之“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dongke发布时间:2025-03-27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积极响应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号召,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华南农业大学“模范引领计划”之“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评选“创新创业之星”1名。

二、评选对象

在校学生个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能力较强;

(四)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模范引领计划”个人奖项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六)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七)除具备上述(一)至(六)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1.代表学校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2.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攀登计划”项目;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4.参加教育部公布的科技竞赛名录竞赛活动并获省级奖项(排名前三);

5.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单位必须是华南农业大学;

6.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7.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8.投身创业实践,成立企业、注册公司,且企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或在解决就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9.在创新创业领域有其他突出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如获得主流媒体深度报道、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等。

四、材料提交

3月28日(周五)中午12时前,请将对应奖项的附件1、2电子版及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以“学生姓名+班级年级(例:本科生24动科5班)+“奖项名”报名”命名的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

本科生报名邮箱2522466114@qq.com,研究生报名邮箱1227704881@qq.com。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1547,联系地址:温氏楼209室。

 

动物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创新创业之星”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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