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1》,详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名额(第二批)为2人。
三、申请条件
参考《办法1》。
四、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11月7日-8日中午12点整。
2.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格式参考附件4,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319140130@stu.scau.edu.cn【命名要求:年级+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
(3)第一批申请国家奖学金且未获选的本科生,若参加第二批评选,必须重新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3.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调剂的说明
根据《办法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前期,学院已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该名单中如学生在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中通过学院评审且公示无异议,需取消相关学生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资格。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docx
附件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2024.xlsx.xlsx
附件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doc
附件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