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就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一)成立认定小组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关于本次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我院成立班级、年级、学院三级专项认定小组:
1.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
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组成,班长统筹班级成员材料初审;新生班级,由助班、心助、班长、团支书组成,助班统筹班级成员材料初审。
2.年级学生监督小组
由各年级各班的班主任、各年级的级委(如果新生没有级委,那就还是班主任来统筹)组成。
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院(系)领导为组长,由本科生辅导员、院(系)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
(二)个人申请及班级公示(2024年9月26日至27日)
有意愿申请本年度困难认定的学生,需于【9月26日17:30前】向【本班班长】提出【初次申请】(可先不提交相关材料)。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于【9月26日21:00前】在本班范围内对【本班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次申请名单】进行公示。
学生在提出【初次申请】后,需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自愿向【本班班长】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3)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相关佐证材料。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27日21:00前】在本班范围内对【本班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最终申请名单】进行公示。
【初次申请公示】及【最终申请公示】两次班级公示过程需留痕,截图公示信息交至各年级指定邮箱。
公示结束、名单无异议后,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初步提出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至年级辅导员。
【最终申请名单】公示上的学生,需于【9月28日中午14:30前】登录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系统门户http://xgxt.scau.edu.cn/#/login,点击“事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行申请。
(三)学院审核(2024年9月28日至10月8日)
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在年级审核期间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公示等,及时向学院报告评议或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本年级师生公布监督情况。
三、其他说明
1.2024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申请资格将依据本次认定结果确定。
2.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但其助学金资格不等同于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按照普通同学标准,在2024-2025学年秋季或春季学期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等级。
4.学校和学院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和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年级辅导员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