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动物科学学院“毕英佐奖学金”评奖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研究生“毕英佐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奖金10000元人民币/人,评选人数共6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学院正常秩序;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如参加“动科大讲坛”、名家讲坛等类型的学术报告会、学习会等;加强理论学习,评选年度内参加各类型理论学习(如灯塔学习会、青年大学习等)不少于10 次;
4.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具有突出的研究成果;重点考虑学术科研成果及省级以上获奖者。原则上在读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相关科研成果或获得学科竞赛省级奖励以上荣誉,需附上检索证明。相关成果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年度未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者其他企业奖助学金者(同一学术成果如在国家奖学金评选时已使用,不再重复计算);
6.综合评定(参考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不单一考量申请者学术成果或荣誉奖项;
7.说明:同一学历阶段只能获评一次毕英佐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1)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表、成绩单、学术成绩计分明细表(参照附件中“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的相关条例计分)、发表的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与论文计分明细表一一对应)、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打包后以“学号+姓名+毕英佐奖学金”6月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2440295342@qq.com。
(二)评选
学院毕英佐奖学金评审小组将会对申请者资质进行复核,并召开毕英佐奖学金答辩评审会,具体形式另行通知,拟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
(三)公示
将初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获奖名单。
动物科学学院毕英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