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
二、奖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选。
三、奖助人数、标准和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各学院具体安排,准备有关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需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学生所在班级评议,并提名。
(三)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院填报系统模板。自去年起启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数据均需导入系统中。学院须将评审结果数据填报系统导出模板,并发至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管理中心统一导入。
(五)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
(六)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奖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根据批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