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高饲料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我院本学年度三高饲料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
动物科学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奖助标准与人数
1.奖励标准:2000元/人,一次性奖励。
2.奖励人数:共奖励14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纪。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文明。
3.热爱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在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位于年级前50%。
4.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本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本学期未获其他奖助学金者优先考虑。
5、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无旷课、缺勤等违纪记录(上一学年度)。
6、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干部及科技创新创业获奖者优先考虑。
7、对学院各项工作积极响应、大力支持者或社会工作特别突出者,经三高饲料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可酌情考虑。
四、贫困生申报审核程序及资助管理:
1、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三高”助学金申请表》及2000字个人事迹,并向班级认定小组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认定:班级认定小组审核申请学生情况,并推荐上交学院。
2、审核:三高饲料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平时记录和班级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意见,结合相关材料按额度审核名单,拟定贫困生资助名单。
3、公示:学院将初评名单公示3天,如无异议将最终确定名单。
4、督导:学院成立奖助贷工作小组,对资助学生学习表现、社会工作、集体观念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5、管理:如发生有诽谤他人、诋毁专业和学院等情况,或其它有违评奖条件的情况(如转专业),评审委员会有权利,也必须追回所获资助,同时资助其他同学。